一、背景
“十一五”期間,我國探索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國共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4029個,吸納殘疾人14.5萬人;組織開展居家照料服務,僅2010年就為43.5萬殘疾人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服務;國家制定實施“陽光家園計劃”,中央投入6億元財政資金,資助50萬殘疾人(次)獲得各種形式的托養服務。但是,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剛剛起步,服務體系不健全、政策制度不完善、設施建設明顯滯后、居家照料服務亟待開發、家庭承擔托養服務費用普遍困難的現狀與殘疾人托養服務需求之間的矛盾相當突出。目前,我國處于就業年齡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約有1325萬人,大多數依靠親屬供養,長期需要專人照料,基本需求缺乏有效保障,家庭承受較大精神壓力和經濟負擔,迫切希望政府和社會采取特殊措施,提供托養服務,為其改善生活狀況創造條件。
為做好“十二五”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任務目標
——示范和骨干托養服務機構、基層日間照料機構、居家托養服務同步發展,初步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基本框架。
——殘疾人托養服務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取得實效。
——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劃”,為200萬人次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補助。
——培訓5500名殘疾人托養專業管理和服務人員。
三、主要措施
(一)積極開展摸底調查,全面掌握殘疾人托養服務需求。以就業年齡段無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為重點對象,組織開展托養服務需求調查,摸清底數;區分殘疾人對寄宿托養服務、日間照料服務、居家安養服務等不同形式的托養服務需求,建檔立卡;客觀分析殘疾人及其家庭生活狀況,切實掌握其對托養服務的經濟負擔能力。
(二)堅持政府主導,按照“建立健全以省級或省會城市托養服務機構為示范、設區的市和有條件的縣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干、街道(鄉鎮)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安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的總體要求,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定殘疾人托養服務發展規劃,并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作為基本公共服務內容和改善殘疾人狀況的民生工程,統籌安排,同步實施,推動殘疾人托養服務快速健康發展。
(三)采取積極措施,大力支持發展各級各類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省級或省會城市、設區的市及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一批專業性強、運行規范、具有示范效應和輻射作用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引導支持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逐步形成經辦主體多元化、服務形式多樣化、運作機制公益化的托養服務機構網絡,努力滿足殘疾人集中托養服務需求。
(四)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區(村)和基層殘聯組織的作用,以街道(鄉鎮)、社區(村)為依托,搭建殘疾人日間托養服務平臺,大力發展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有條件的地區要在確保每個街道(鄉鎮)有一個殘疾人日間照料機構的基礎上,積極向社區(村)延伸;其他地區也要根據情況合理布點,統籌規劃,積極為殘疾人接受托養服務提供便利的生活環境和服務條件。
(五)鼓勵發展殘疾人居家服務,推進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制度化建設,堅持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以社區服務為依托,以政府扶助、社會化服務進家庭為標志,廣泛開展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鼓勵和引導一批社會服務機構專業開展殘疾人居家服務,培育一支具有專業化水平的居家托養服務隊伍,逐步形成服務對象明確、服務標準統一、評估檢查規范的居家托養社會化服務機制。加快整合或建設殘疾人居家服務公益性信息服務平臺。
(六)實施《殘疾人服務設施項目建設規劃》,對地方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建設給予適當補助。各地方把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建設作為公益設施納入當地政府基本建設計劃,統籌安排,優先實施。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興辦殘疾人托養服務業。針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特殊需求,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補貼制度。從實際出發,積極研究制定針對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殘疾人居家安養服務組織的稅費優惠政策。
(七)繼續組織實施“陽光家園計劃”,堅持政府投入為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通過財政補助、社會募集等多種渠道籌措項目所需資金,逐步提高對殘疾人的補助標準,擴大受益面,對200萬人次殘疾人托養服務予以補貼。精心組織開展“陽光家園”示范創建活動,培育一批“陽光家園”示范區和示范機構,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八)研究制定殘疾人托養服務基本規范。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機制,加強管理和監督。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本轄區殘疾人托養服務的實施與管理,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信息庫,對申請享受政府補助的殘疾人和托養服務機構等進行資格審查,幫助落實托養服務政策措施,提供托養服務業務指導、人員培訓、技術支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考核評估驗收,檢查監督服務質量。對規范達標的托養服務機構給予居民家庭水、電、氣、暖費用同價優惠待遇。
(九)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充分利用托養服務示范機構技術資源和社會培訓資源,注重職業(執業)資格、專業水平提升,針對不同層級的托養服務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進行培訓培養。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和殘聯興辦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要發揮托養服務業務培訓實習基地作用,定期組織轄區內托養服務機構和居家托養服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堅持專業化與志愿者相結合,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隊伍建設。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服務隊伍的整體素質。“十二五”期間,對500名骨干示范性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管理人員和5000名中、西部地區各級托養服務機構業務骨干、居家托養服務指導人員進行培訓。
(十)加強對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生活狀況和托養服務需求,黨和政府關心支持發展殘疾人托養服務業,集中托養和居家托養成效等方面的宣傳報道,引導社會關注、支持發展殘疾人托養服務業。積極培育、大力宣傳典型,推廣先進經驗做法。
四、檢查與統計
(一)各地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計劃,明確任務、量化指標、細化措施、落實責任。
(二)實行項目績效考核與整體檢查評估相結合。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定期組織進行項目績效考核。2013年組織開展“十二五”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中期檢查評估,2015年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進行年度檢查和督導。
(三)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主要指標納入中國殘疾人事業統計范圍。各地按照統一指標項和時限、質量要求,上報統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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